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下同。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已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 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专业,原则上与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报名条件
1.普通考生
(1)已经正式注册的湖北省2020年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
2.建档立卡考生
(1)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
(2)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
(1)服兵役期满退役并经民政部门备案的退役士兵;
(2)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或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3)在服兵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招生计划
根据《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分专业招生计划》安排,我校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如下(各专业参考报考范围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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